唐人日报7月20日讯: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审理“7·19”特大非法盗采稀土矿案,9名被告人在庭审中认罪悔罪。该案涉及湖南、江西、广东三省,警方历时数月追查,先后抓获12名犯罪嫌疑人,查明涉案团伙累计盗采稀土矿50余吨,已销售约45吨,涉案价值约160万元。

案件线索始于2025年7月。群众举报称,汝城县大坪镇一处山场有人秘密采矿。森林公安与自然资源部门赶到现场后发现,山体植被遭到大面积破坏,裸露土层覆盖防渗薄膜,坡面遍布注液孔和塑料软管,液体从山顶被引向沉淀池。经勘查,这里是一个使用“原地浸矿”方式提取稀土的非法窝点。

警方调查显示,2024年6月至2025年7月,主要涉案人员在没有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湘粤交界山区组织盗采,并从江西招募有非法采矿经验的人员提供技术、设备运输等支持。为逃避检查,团伙在进山路口安排瞭望哨,配发对讲机随时通风报信,形成了从现场开采、运输到收购、销售的完整地下链条。

专案组在案发后24小时内抓获首批4名主要嫌疑人,随后顺线追查收购商和技术人员。警方曾在一天内跨越湖南、广东、江西和福建开展抓捕。2025年中元节前后,办案人员在江西定南连续蹲守三天三夜,最终抓获一名返家嫌疑人,并从其车辆中查获稀土精矿1.8吨。

经过连续侦办,警方共查扣稀土原矿5.27吨、精矿1.8吨及大量作案工具。12名涉案人员全部到案,其中9人被起诉并当庭认罪,3人被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提供采矿技术、物资运输和望风放哨等帮助的人员,也被依法按照共同犯罪追责。

案件不仅造成战略矿产资源流失,还严重破坏山体、植被和土壤环境。相关部门通过刑事追诉和公益诉讼追究责任,已为国家挽回直接及生态环境损失超过200万元,受损区域正在依法修复。此次案件实现了对盗采、运输、收购和销售环节的全链条打击,也再次警示,非法采矿绝非只需归还矿产品,参与者还将为资源损失和生态破坏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