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日报7月14日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7月14日通报,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叶栋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目前,叶栋槺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经查,叶栋槺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务公正的宴请,并将本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

在组织纪律方面,叶栋槺被指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还利用职务影响力为近亲属谋取人事利益。通报同时指出,其廉洁底线失守,在相关数据核查工作中未认真履行职责,存在不正确履职问题。

调查还发现,叶栋槺贪欲膨胀,以侵吞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并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他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接、项目验收等事项中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纪检监察机关认定,叶栋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依据相关规定,贵州省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叶栋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相关财物一并移送检察机关。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其最终刑事责任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