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日报8月5日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经中共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纪委监委近日对河南种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刘旸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刘旸存在多项违反纪律和法律法规的问题,已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报指出,刘旸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相关纪律要求,并存在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等问题。同时,其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破坏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底线。

调查显示,刘旸在任职期间违反组织原则,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岗位调整、人事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相关财物。此外,其廉洁意识淡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并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友经营活动提供便利。

在履职过程中,刘旸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纪检监察机关指出,其纪法意识严重缺失,大搞权钱交易,利用担任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职务便利,在企业融资、职务调整等事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此外,刘旸还涉嫌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金特别重大损失。调查认为,其行为不仅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同时涉嫌受贿犯罪以及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

通报强调,刘旸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当受到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河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河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旸开除党籍处分;由河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河南种业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农业领域国有企业,承担种业产业发展、农业科技推广等相关职责。种业作为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产业,国有种业企业管理人员的廉洁履职受到社会关注。

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国有企业领域反腐力度,重点查处企业融资、项目建设、人事安排、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中的权力寻租问题。多起案件显示,部分企业领导干部利用岗位资源谋取个人利益,不仅损害企业利益,也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此次刘旸被查处,再次释放出国企领域反腐持续高压推进的信号。相关部门表示,将继续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推动国有企业规范运行,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目前,刘旸案件后续司法程序正在依法推进。有关涉案事实及处理结果,将以司法机关最终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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