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日报7月20日讯:曾参加选秀节目《偶像练习生》的大陆演员、歌手罗正,近日在访谈节目《内娱和TA的经纪人》中公开讲述与前经纪公司的合约纠纷。他称自己入行近10年,长期被债务和解约费用拖累,现场展示的银行账户余额仅有4831元人民币,相关话题随即登上网络热搜。
罗正表示,自己刚进入演艺圈时年纪较轻,在没有充分了解条款的情况下签下长达10年的经纪合约。最初每月工资约2500元,参加《偶像练习生》获得关注后,月薪增加到5000元。虽然事业高峰期的年度银行流水一度达到200万至300万元,但扣除公司列出的各项成本后,他年底实际拿到的分成只有约2万元。
按照罗正的说法,前公司以培养艺人为由,将练习室折旧、饮水机、灯泡更换、助理工资,以及工作人员探班产生的交通和住宿费用,都列入艺人承担的支出。工作越多,账面产生的成本也越高,他一度陷入“越拍戏越穷”的处境,甚至萌生退出演艺圈、改做保安维持生活的念头。
罗正还称,自己提出结束合作后,前公司曾要求支付最高5000万元违约金,双方随后进入法律程序。在现任经纪人协助下,索赔金额最终降至数百万元,但他仍不得不通过借款、工作收入等方式长期偿还。罗正表示,主要债务直到2024年1月才基本还清,目前仍在分期支付当年诉讼产生的律师费用。
除经济压力外,罗正还在节目中声称,过去工作期间个人生活受到严密监控,助理曾拍摄其不愿公开的私人状态,使他长期承受心理压力。不过,这些内容目前主要来自罗正本人在节目中的陈述,尚未见前经纪公司就相关指控作出最新公开回应。
事件曝光后,不少网友感叹,艺人表面拥有高额流水和曝光度,并不代表能够实际获得相应收入。罗正的经历也再次引发外界对超长期经纪合约、培养成本计算方式、收入查账权以及高额违约责任的讨论。对于缺少法律和财务经验的年轻艺人而言,签约前是否能够获得独立律师审查,往往可能决定此后多年的职业和经济命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