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日报7月11日讯:湖北省农业系统一名厅级干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湖北省纪委监委7月10日通报,经湖北省委批准,已完成对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姜卫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立案审查调查。其涉嫌受贿犯罪的问题及所涉财物,已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称,姜卫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在接受调查期间与他人串供,企图对抗组织审查;同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在干部人事领域,姜卫东被指违反组织原则,利用干部选拔任用权力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相关人员财物。这意味着其被调查的问题不仅涉及经济利益输送,还涉及选人用人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
通报指出,姜卫东目无法纪、任性用权,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征地拆迁等事项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官方目前尚未公布具体受贿金额、涉案企业、征地拆迁项目及利益输送对象。
湖北省纪委监委认定,姜卫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其在中共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经批准,姜卫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被依法收缴。
公开资料显示,姜卫东出生于1968年11月,安徽亳州人,曾长期在湖北工作,先后担任嘉鱼县委副书记、通山县委副书记、通城县县长及县委书记等职,之后转任湖北省农机局副局长,后担任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2026年1月22日,姜卫东被通报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约半年后受到“双开”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