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日报7月15日讯:美国威斯康星州选举委员会认定,亿万富翁埃隆·马斯克在2025年州最高法院选举期间,承诺向选民发放100万美元支票的行为,存在违反该州“选举贿赂”法律的合理依据。委员会已将两宗投诉移交布朗县地方检察官办公室,是否提出刑事指控将由检方决定。

委员会由三名民主党人和三名共和党人组成。其成员在闭门会议中以5票赞成、1票反对,通过移送案件的决定。相关投诉分别由密尔沃基和绿湾选民提出,具体内容依州法暂不公开。布朗县检察官须在40天内向委员会说明是否启动刑事追诉。

争议源于2025年威斯康星州最高法院选举。马斯克曾在社交平台宣布,将向参加该场选举投票的两人各发放100万美元。委员会认为,这项承诺可能具有诱导选民投票的目的。马斯克后来共向三名威州选民发放百万美元支票,其中两人在绿湾造势活动中现场领取。

除百万支票外,马斯克支持的美国政治行动委员会还曾向签署反对“激进法官”请愿书的选民支付100美元。马斯克及相关团体至少投入2000万美元,支持保守派候选人布拉德·席梅尔,但席梅尔最终以约10个百分点的差距败给自由派支持的苏珊·克劳福德。

威州总检察长曾试图在选举前阻止支票发放,但未获州法院支持。马斯克的律师主张,这些付款是推动反对“激进法官”草根运动的政治表达,受到宪法言论自由保护。目前委员会的决定并不等同于马斯克已经违法或被定罪,案件能否进入刑事程序,仍取决于检察官的审查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