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日报7月17日讯: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天雄严重违纪违法案迎来处理结果。经甘肃省委批准,甘肃省纪委监委决定给予陈天雄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相关财物一并移送。
官方通报指出,陈天雄长期破纪违法,为对抗组织审查,曾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并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方面,他被查出违规收受礼金、接受旅游安排,还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钱款。
在组织纪律方面,陈天雄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未如实说明问题,并违规帮助他人调整职务、收受钱款。通报还称,他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最终从司法机关领导干部蜕变为“执法犯法、靠案吃案”的腐败分子。
纪检监察机关查明,陈天雄离开领导岗位后仍然“退而不休”,继续利用原有职务形成的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案件诉讼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官方认定,其行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
公开资料显示,陈天雄出生于1963年11月,曾任定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后进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2016年11月,他被任命为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曾担任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等职。2026年1月,官方通报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并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随着案件移送检察机关,陈天雄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的事实、金额及具体刑事责任,将由司法机关进一步审查并依法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