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日报7月20日讯:广东揭阳流浪母犬“汪汪”(部分报道写作“旺旺”)遭虐待致死事件持续引发社会关注。近日,多地动物保护人士、商户及网友以购买广告时段、制作公益海报等方式,在商场和户外电子屏播放纪念画面,呼吁公众反对虐待动物、尊重弱小生命,并推动建立更完善的动物保护法律制度。
据网友公布的“不完全统计”,北京、上海、杭州、武汉、南京、长沙、沈阳、成都、南宁、青岛、威海、日照、无锡、宝鸡、宜宾等地,陆续出现以“汪汪”为主题的公益宣传。相关画面大多配有犬只画像,并写有“弱小亦有尊严,生命不容伤害”“停止虐待动物”“请持续关注事件,推动动物保护立法”等文字。不过,目前尚无全国统一的官方统计,具体城市数量及每块屏幕的投放时间,主要来自网友上传的现场照片和视频。
此次事件发生于6月底。公开报道显示,广东揭阳4名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被指在街头伤害一只流浪母犬及多只幼犬。当地有关部门随后通报,涉事人员已被送往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并要求监护人加强管教。由于涉事者年龄及现行动物保护法律适用范围等问题,事件处理结果迅速引发舆论争议。
除内地城市外,香港旺角闹市的大型户外屏幕也曾播放相关公益广告。画面中写有“弱小亦有尊严,生命不容伤害”以及“推动动物保护立法”等内容。据报道,该广告由关注事件的网友集资投放;香港铜锣湾也有人摆放手写展板,向途人介绍事件并呼吁保护动物。
香港爱护动物协会表示,任何以动物痛苦取乐的行为都不应被容忍,并称正在与相关组织研究伴侣动物保护制度。协会同时提醒,传播事件时应避免反复扩散残忍原始视频,以防造成二次伤害或刺激模仿行为,但这不等于阻止公众了解事实和讨论动物保护问题。
从社交平台上的愤怒声讨,到城市公共屏幕上的集体纪念,这场行动已经超越对一只流浪犬的悼念。公众更关心的是,当动物遭到恶意伤害时,现有制度能否及时制止、追责和预防类似悲剧。不断亮起的大屏幕正在传递同一个诉求:流浪不应成为被伤害的理由,生命保护也不能长期停留在道德呼吁层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