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日报7月22日讯:河南郑州一名厨师离职时,被餐馆要求提交精确到克数的菜品配方和制作流程,否则无法结清工资。事件曝光后迅速引发热议。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回应,将配方交付与工资结算强行捆绑没有法律依据;若餐馆确实需要取得厨师个人配方,应当另行协商并支付相应费用。

厨师董先生介绍,他经朋友介绍进入一家牛肉汤馆,负责制作胡辣汤、包子及粥品。入职后,店内不断增加卤面等经营品类,午晚餐供应范围也逐渐扩大,实际工作量明显超出最初约定。董先生随后提出离职,但老板要求他在离开前制作一整套标准作业流程,详细写明每种产品的原料、用量和烹饪步骤,甚至必须精确到克数。

董先生认为,这些制作方法属于自己长期积累的职业经验和个人手艺,双方入职时也没有约定离职必须无偿上交配方。目前,店方尚有其一个多月、合计一万余元工资没有结清。他表示,餐馆若希望买断配方,可以另行谈价,但不能把本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当作交换条件。

餐馆方面则解释,要求制作SOP并非套取秘方,而是为了稳定产品口味,确保厨师请假或离职后,其他员工仍能按照统一标准完成菜品,类似要求也适用于店内其他岗位。不过,公开报道显示,劳动监察人员明确表示,即使餐馆具有标准化经营需求,也不能以劳动者不交配方为由拒绝支付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按照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不履行,用人单位还可能被要求按应付金额的50%至100%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至于配方究竟归谁,仍需结合研发过程、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判断。只有相关信息不为公众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由权利人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才可能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即使餐馆主张配方属于企业,也应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解决,不能直接扣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