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2岁男童死亡 父母怒诉3家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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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11月20日讯:2岁男童鑫鑫因发热就诊后死亡,其父母起诉3家医疗机构。一审判决认定某乙医院未及时有效抢救,承担49%责任,赔偿损失约48.5万元及精神抚慰金3万元。某甲医院和村卫生所虽有过错,但未被判定与死亡直接相关。某乙医院上诉被昆明市中院驳回,维持原判。

image 1299 png 唐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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