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原副总经理肖星受贿案一审宣判:无期徒刑
唐人日报1月16日讯:近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原副总经理肖星受贿案。肖星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决定依法追缴肖星犯罪所得及其孳息,并将全部款项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23年期间,肖星在担任多个职务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融资贷款、业务合作、求职就业等方面的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8148万元。肖星在多个职位上,如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太平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等,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巨额贿赂,数额特别巨大。
法院认为,肖星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严惩。鉴于肖星在案后如实供述了罪行,并主动交代了部分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认罪悔罪且积极退赃,法院在依法量刑时考虑到其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因此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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