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移民应该向移民法庭提交什么类型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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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非法移民正在移民法庭(Immigration Court)进行案件审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提交不同类型的文件。移民法庭的文件提交主要用于申请移民救济、更新案件信息、提供证据,以及满足法庭程序要求。


1. 主要的移民法庭文件类别

文件类别适用情况示例文件
案件管理文件更改地址、请求延期、撤回案件EOIR-33(地址变更)、Motion to Continue(延期申请)、Motion to Terminate(撤案动议)
移民救济申请申请庇护、身份调整、取消递解等I-589(庇护申请)、I-485(绿卡申请)、EOIR-42A/42B(取消递解)
证据文件证明庇护理由、家庭关系、长期居住等证人证词、政府报告、医疗记录、就业证明
法律动议(Motions)申请案件重新审理、争取有利决定Motion to Reopen(重新审理)、Motion to Change Venue(更改法庭)
上诉文件如果案件被拒,提交上诉请求Notice of Appeal to BIA(上诉移民上诉委员会)

2. 向移民法庭提交的重要文件

📌 (1) 案件管理文件

如果非法移民在案件期间搬家、更改联系方式、申请延期等,必须向法庭提交相应文件。

更改地址(EOIR-33)

  • 如果搬家,必须在5天内提交
  • 下载:EOIR-33表格
  • 发送至当前案件的移民法庭(可以通过EOIR官网查询法院地址)。

延期申请(Motion to Continue)

  • 如果需要更多时间准备案件或寻找律师,可以提交延期动议(Motion to Continue)。
  • 必须解释延迟的原因并提供支持文件(如律师聘请确认信)。

更改法庭(Motion to Change Venue)

  • 如果搬家到其他州或希望在新地点出庭,可以申请更改法院。

撤案动议(Motion to Terminate)

  • 如果申请人认为移民局对其递解的决定不合理(如婚姻绿卡申请已获批),可以申请撤销案件。

📌 (2) 申请移民救济所需文件

如果非法移民希望在移民法庭申请合法身份,需提交相应表格。

庇护申请(I-589)

  • 如果申请庇护,必须提交I-589表格。
  • 需要提供庇护理由的书面声明,并附上支持文件(如人权报告、证人声明)。
  • 庇护申请必须在入境美国1年内提交(除非有特殊情况)。

身份调整(I-485)

  • 如果申请人通过婚姻、亲属或雇主申请绿卡,需要提交I-485表格,并提供支持性文件:
    • I-130(亲属移民申请)
    • 体检报告(I-693)
    • 结婚证或出生证

取消递解(EOIR-42A/42B)

  • 如果满足10年居留要求并有美国公民或绿卡家庭成员,可能符合取消递解条件。
  • 需要提供:
    • 租赁合同、税单等证明在美居住10年以上的文件。
    • 家庭成员医疗报告**(证明递解会造成极端困难)**。

暂缓递解(Withholding of Removal & CAT Protection)

  • 如果无法获得庇护但回国后面临迫害或酷刑,可以申请暂缓递解。
  • 需要提交:
    • 母国人权报告(证明危险情况)
    • 受害者证词(描述过去的迫害经历)

📌 (3) 证据文件

所有移民救济申请都需要证据支持。可以提交以下文件:

个人声明

  • 申请庇护时,必须提供书面陈述,描述自己在母国经历的迫害或面临的威胁。

证人证词

  • 家人、朋友、同事的书面声明,证明申请人的情况(如长期在美居住、婚姻真实性)。

官方政府文件

  • 母国政府签发的逮捕令、法院判决等,可证明申请人受到迫害。

人权报告

  • 可以提交美国国务院、联合国或国际特赦组织发布的母国人权状况报告

医疗记录

  • 如果申请人曾因迫害受伤,可提交医疗记录或心理评估报告。

就业证明

  • 证明申请人长期在美工作,可以包括雇主信、工资单、税务记录。

📌 (4) 法律动议(Motions)

如果案件进展不利,非法移民可以提交动议,尝试改变案件结果。

重新审理动议(Motion to Reopen)

  • 如果新证据可能改变案件结果,可请求重新审理案件。
  • 例如:庇护申请人如果母国局势恶化,可以提交新证据。

重新考虑动议(Motion to Reconsider)

  • 如果法官误判案件,申请人可以要求法官重新考虑裁决。

暂停递解(Stay of Removal)

  • 如果申请人被下达递解令,但仍有上诉或新案件,可以申请暂停递解。

📌 (5) 上诉文件

如果案件败诉,非法移民可以向移民上诉委员会(BIA)或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通知(Notice of Appeal, EOIR-26)

  • 如果移民法官裁决不利,申请人可以在30天内向BIA上诉

上诉理由陈述(Brief in Support of Appeal)

  • 详细解释上诉理由,指出法官的法律错误。

📌 如果被递解令(Removal Order)已经生效,必须同时申请“暂停递解”(Stay of Removal)。


3. 如何提交文件?

提交方式适用情况
亲自递交适用于重要文件,如EOIR-42B(取消递解)
邮寄提交适用于表格和证据(建议用挂号邮件留存收据)
律师递交通过律师提交,提高文件准确性
在线提交(ECAS)适用于部分移民法庭(须注册EOIR电子系统)

📌 查询移民法庭地址移民法庭地址查询


4. 关键总结

文件类别用途常见表格
案件管理文件更改地址、申请延期EOIR-33、Motion to Continue
移民救济申请庇护、绿卡、取消递解I-589、I-485、EOIR-42B
证据文件支持案件人权报告、医疗记录、证人证词
法律动议争取案件有利决定Motion to Reopen、Motion to Change Venue
上诉文件如果案件被拒,向BIA上诉EOIR-26(上诉通知)

📌 结论 向移民法庭提交的文件种类繁多,必须根据案件情况提交合适的文件。如果不确定需要哪些文件,建议咨询移民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确保文件齐全、符合程序,提高案件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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