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募集资金超千亿元,“和合系”非法集资系列案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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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11月24日讯: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至 20 日公开开庭审理“和合系”非法集资系列案。案件涉及和合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和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尚智逢源(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三家被告单位,以及林强、张振杰、鄂长俊、梁佳明、叶刚、王泓量、曹伟、张淳等多名被告人,指控罪名包括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等。

图:社交平台/X

公诉机关指控,2019 年 1 月至 2023 年 8 月期间,林强实际控制“和合系”公司运营。他与多名被告人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资管办法》等法规,明知公司未经任何金融监管机构批准,却仍组织团队对外公开宣传,以“票据贴现”“资产项目”作为噱头,通过开设网点、举办推介会、线上线下扩散等方式大规模吸收资金。

为规避监管,“和合系”将私募理财产品拆分成多个批次滚动发行,并允许投资者拼单购买,以此绕开人数限制。同时以 6% 至 10.5% 的高年化收益吸引投资人。公司还冒用已清算的备案资管产品,甚至通过在多地金融资产交易场所挂牌备案来伪装合规性,非法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累计超过 1000 亿元,其中至案发时仍有 300 亿元本金无法兑付。

资金流向调查显示,募集资金大部分用于“拆东墙补西墙”式的本息兑付,部分用于公司运营、外部投资及个人大额消费。检方指出,该模式本质上构成典型庞氏骗局。

此外,林强为掩饰集资诈骗所得,指使他人通过境内转账与跨境通道转移资金,总额超过 8 亿元,涉嫌洗钱犯罪。被告人叶刚除参与集资诈骗外,还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诈骗等多项罪名。

公诉机关认为,三家被告单位及林强、张振杰、鄂长俊、梁佳明、曹伟、张淳等直接责任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方式进行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王泓量作为其他责任人员,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林强和叶刚还需分别承担洗钱、受贿等附加罪责。

庭审中,检方展示了大量书证、电子数据、审计材料及资金流流水证据。被告单位代表及各被告人均发表意见,辩护人分别进行了辩护。

超过 130 人旁听了庭审,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家属及部分集资参与者。

该案作为近年来涉案金额最高的非法集资案件之一,具有典型性和警示意义。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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