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委原委员、常委、副书记汪山泉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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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11月12日讯:近日,经中共青海省委批准,青海省纪委监委对西宁市委原委员、常委、副书记汪山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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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山泉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违背初心使命,毫无党性修养,政绩观错位,政治责任弃守,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试图对抗组织审查。

调查显示,汪山泉贪图享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规收受礼品,并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和“保姆式”服务;隐瞒个人事项,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进行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影响恶劣。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规,经中共青海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对汪山泉给予开除党籍处分,青海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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