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农业科学院原院长于连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唐人日报1月3日讯:近日,长春市纪委监委发布通报,长春市农业科学院原党委书记、院长于连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被立案审查调查。经查,于连军在担任职务期间,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调查结果显示,于连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长期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务公正的旅游活动安排,超标准配备和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及消费卡。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于连军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搞钱色交易,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便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后,于连军未能收敛,继续从事违纪违法行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长春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长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于连军开除党籍处分,并由长春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此外,相关违纪违法所得已被依法收缴,案件的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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