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院副院长苏波因旷工被处分

0
8 / 100

唐人日报11月14日讯:近日,重庆市纪委监委通报涪陵区法院原副院长苏波因工作懈怠被处分。通报指出,2021至2022年间,苏波长期脱岗、迟到早退,推脱分管工作,将应审签文件交由他人处理,未履行职责,导致工作积压滞后。最终,苏波被给予党内警告及政务记过处分,并于2023年被免去副院长职务。

image 880 png 唐人日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