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政府原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原局长刘伦波被“双开”

0

唐人日报12月22日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经重庆市委批准,重庆市纪委监委对重庆市巴南区政府原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原局长刘伦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依法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通报显示,刘伦波在任职期间理想信念严重动摇,背弃初心使命,政治立场蜕化变质,不仅未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反而对抗组织审查,试图逃避监督。其行为已明显偏离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政治底线。

在作风纪律方面,刘伦波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组织人事领域,严重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等关键环节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直接破坏用人制度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通报还指出,刘伦波廉洁底线彻底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在接受巡察期间不但不如实说明问题,反而唆使下属说假话、报假情,企图掩盖违纪违法事实。同时,他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严重损害司法公正和公安机关形象。

更为严重的是,刘伦波贪婪无度,将手中公权力异化为牟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影响力,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重庆市纪委监委认定,刘伦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严重,影响十分恶劣。

依据相关党纪法规和国家法律,经重庆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伦波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作为曾长期掌握公安权力的重要官员,刘伦波的落马再次表明,权力一旦失去监督,极易滑向腐败深渊,也再次释放出反腐败斗争“无禁区、零容忍”的明确信号。

——————————————————————————
唐人日报赞助商:


纽约华人律师事务所精办移民申请、婚姻绿卡、移民监狱上庭、刑事民事。

【Phone:929-789-1391、347-652-8966;地址:3915 Main Street,418,Flushing NY 11354 。周一到周五AM10:00-PM18:00 人不能成功从监狱出来,只收基本律师费用】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Verified by MonsterInsigh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