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熊雪一审判死缓
唐人日报12月18日讯: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重庆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熊雪受贿案。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熊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熊雪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48亿元,所有赃款已被追缴并上缴国库。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3年,熊雪在担任重庆市多个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土地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熊雪的受贿金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严重,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
法院指出,尽管熊雪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但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退还赃款,并且对部分未被查实的受贿事实进行了交代,具有认罪悔罪表现,法院酌情对其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此次判决引起广泛关注,反映了司法机关对高官腐败案件的严肃处理,也进一步彰显了打击腐败的坚定决心。案件的判决结果表明,面对贪腐行为,法律将坚决依法追责,确保公正、公平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