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卜世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唐人日报12月27日讯:近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辽宁省沈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卜世杰涉嫌受贿一案,经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新民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新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根据检察机关的起诉指控,卜世杰在担任沈阳蒲河新城服务一局局长、沈北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沈阳蒲河新城管委会副主任、沈阳市沈北新区副区长、沈阳市辽中区区长、沈阳近海经济区管委会主任、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个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审批、工程款拨付、职工录用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检察机关称,卜世杰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符合受贿罪的定罪标准,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卜世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法院将依法审理此案。
此案的提起公诉标志着辽宁省检察机关继续深入打击职务犯罪,特别是高层官员利用职务便利进行受贿的违法行为,彰显了司法机关对腐败问题的零容忍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