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黄成虹被“双开”
唐人日报12月19日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贵阳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黄成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调查结果显示,黄成虹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报指出,黄成虹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热衷政治攀附,对抗组织审查,甚至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政治立场和政治纪律严重失守。在作风建设方面,其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在组织纪律方面,黄成虹问题突出。其违规决定重大事项,擅权专断;同时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严重破坏党内政治生活和选人用人秩序。在廉洁纪律方面,其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并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物,公私界限彻底失守。
调查还发现,黄成虹在履职过程中不正确行使权力、不认真履行职责,违规新增隐性债务,给地方财政和金融安全埋下风险隐患;同时干预执纪执法活动,严重破坏法治环境和监督秩序。
最为严重的是,黄成虹将公权力异化为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其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项目承接、融资借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已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贵州省纪委监委指出,黄成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且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必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成虹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贵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和中共贵阳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相关财物,一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作为贵阳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黄成虹的落马再次警示,宣传思想领域同样不是“安全区”,一旦权力失去约束,突破纪法底线,终将付出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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