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桦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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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9月11日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称,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并依法依纪作出严肃处理。

调查结果显示,杨桦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刻意对抗组织审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重不力。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与房屋,接受宴请并将个人应承担的费用转嫁他人支付。即便退休后,他仍继续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毫无收敛。

在组织原则方面,杨桦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隐瞒事实,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私利,并收受财物,严重破坏政治生态。同时,他违规插手和干预政府采购活动,背离职责操守;家风不正,对配偶失管失教。更严重的是,他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项目承接、资金拨付、职务调整等方面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指出,杨桦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已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其问题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必须予以严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桦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终止其中共贵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和中共毕节市第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其违纪违法所得一律收缴。与此同时,杨桦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处理。

此案再次彰显了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中“零容忍”的坚决态度。杨桦身为正厅级领导干部,却放弃党性原则,沉溺权钱交易,最终身陷囹圄。案件警示所有党员干部:手中公权不是谋私工具,而是为民服务的责任。一旦突破纪律与法律的底线,等待的必然是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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