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原党委委员李钢平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唐人日报12月27日讯:近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原党委委员李钢平涉嫌受贿一案,已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并由安顺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李钢平在担任贵州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督管理一处处长、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以及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检察机关认为,李钢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李钢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审理此案。
该案的公诉表明贵州省检察机关继续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依法追责,彰显了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零容忍态度,致力于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