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潘发勇被“双开”
唐人日报9月16日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据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贵州省委已批准对毕节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潘发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潘发勇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甚至在组织审查中顽抗,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

调查显示,潘发勇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公私界限早已模糊。他不仅干预插手工程项目,造成国家资金损失,还沾染赌博恶习,败坏党员干部形象。更为严重的是,他将手中公权力异化为谋利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环节为他人牟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指出,潘发勇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他仍不知收敛、不思悔改,问题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严重破坏政治生态,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依据相关法规条例,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潘发勇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责令退赔因其行为造成的相关损失。同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潘发勇的落马,再次释放出强烈信号:全面从严治党没有“特殊党员”,反腐败斗争没有“安全港湾”。无论职务高低,只要胆敢以权谋私、顶风违纪,最终都难逃纪法的严惩。这一案件不仅是对个人的惩处,更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深刻警示——权力姓公不姓私,任何将公权力变为牟利工具的行为,必然自取灭亡。
当前,贵州正处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更需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潘发勇案件的查处,再次表明纪委监委坚决落实党中央“零容忍”态度,持续保持高压反腐,绝不姑息纵容。纪法面前没有侥幸,任何腐败分子都无法逃脱最终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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