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明州ICE射杀平民案”:执法人员“什么情况下”可以开枪?
明尼苏达 ICE 射杀平民事件再引争议:执法人员在什么情况下,才被法律允许开枪?
明尼苏达州近日发生的一起 ICE 执法人员当场射杀平民事件,引发了美国社会对执法用武边界的再次震荡。
事件经过:

图:女子最开始礼让ICE车辆先走,ICE随后对她进行拦截盘问




图:女子遭射击的视频截图

图:死者
事件发生后,执法部门迅速发布声明,强调“执法人员面临威胁”“采取了必要行动”,但公众与法律界关注的焦点并未因此平息。

图:特朗普、万斯、诺姆都把事件定性为恐怖袭击(基于政治价值:他们不得不这么做)。
问题并不在于执法人员是否感到危险,而在于一个更根本的命题——在美国的法律框架下,执法人员究竟在什么情况下,才被允许开枪射击并夺走一条生命。https://wxa.wxs.qq.com/tmpl/ov/base_tmpl.html
这一问题并非模糊地带。
早在2022年,美国司法部就对联邦执法机构统一更新了《使用武力政策》,明确将“尊重与保护生命”作为最高原则,并试图通过具体条款,限制执法人员在情绪紧张、局面混乱时对致命武力的依赖。
ICE 作为联邦执法机构之一,其执法行为并不享有任何“特殊豁免权”,在用武标准上与 FBI、DEA、联邦法警处于同一法律框架之内。

图:法律出处
司法部在该政策中反复强调,致命武力不是执法工具箱中的“常规选项”,而是最后的、极端的例外,执法人员只有在客观上合理、并且别无其他选择的情况下,才能动用枪支。
换言之,开枪并不是为了控制局面、阻止逃跑或展示权威,而只能用于阻止迫在眉睫的死亡或严重人身伤害。
从法律结构上看,执法人员合法开枪,必须同时跨越三道门槛。首先,必须存在即时且具体的致命威胁,这种威胁必须是现实发生的,而非推测、臆想或基于对未来风险的恐惧,嫌疑人情绪激动、拒不配合、试图离开现场,甚至曾有犯罪记录,都不足以构成这一条件。
法律要求的是一种高度紧迫的状态——如果不立刻制止,就会有人在当下遭受死亡或严重伤害。
其次,即便存在危险,执法人员仍需证明不存在其他客观合理的替代手段。政策明确要求执法人员优先考虑后退、拉开距离、利用掩体、使用非致命武器、发出口头命令或等待支援,只要这些方式在客观上可行,致命武力就不具备合法性。
执法的合理性,不取决于“是否最方便”,而取决于“是否别无选择”。
第三,用武的程度必须与威胁成比例。即便前两项条件成立,射击也只能以制止威胁为唯一目的,而不能演变为报复性射击或情绪化反应。射击的时机、目标和次数,都必须能够经受事后调查与司法审查。
在明尼苏达 ICE 射杀案件中,争议最为集中的,是执法人员是否违反了司法部对“向行驶中车辆开枪”的原则性禁止。
根据该政策,执法人员不得仅仅为了让车辆失去行动能力而射击行驶中的车辆。向车辆开枪本身被视为高度危险行为,因为它极易造成失控、误伤或扩大伤害。
政策只在极端狭窄的情形下,才为此类射击留下空间。第一种情况,是车内人员以车辆之外的方式构成致命武力威胁,例如持枪向外射击或实施其他致命攻击。
第二种情况,是车辆本身的行驶方式即将造成死亡或严重伤害,并且执法人员无法后退、无法避让,也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防御手段,包括驶离车辆行进路线。只要执法人员有空间后撤或躲避,开枪就不再具备合法性。
此外,政策还明确禁止从行驶中的车辆内向外开枪,禁止在非监狱情境下使用“警告射击”,并要求执法人员在事后必须能够清楚、具体地说明其使用致命武力的理由。这些条款的核心目的,是防止“主观恐惧”取代“客观事实”,成为夺命行为的借口。这些政策并非孤立存在,而是建立在最高法院判例基础之上,早在上世纪,最高法院就已明确,执法人员不得仅因嫌疑人逃跑而使用致命武力,用武是否合理,必须基于具体事实,而非事后叙述中的主观感受。这些判例构成了美国执法用武的宪法底线,也构成了评判明尼苏达 ICE 案件的法律标尺。
回到案件本身,真正需要回答的问题并不复杂,被射杀者在当时是否对任何人构成立即的死亡威胁?执法人员是否存在后退、避让或使用非致命手段的现实可能?是否违反了对行驶中车辆用枪的明确限制?执法人员的说法,能否被执法记录仪、现场监控或第三方证据所印证?
任何一项无法成立,都会使“合法执法”的说法站不住脚。
这起事件引发的社会愤怒,表面上源于一声枪响,实质上则指向国家暴力是否受到真实约束,执法人员的工作确实充满风险,但正因为国家掌握合法暴力,它才必须接受比普通公民更严格的规则!
生命不能因为执法便利而被牺牲,开枪不是执法权力本身,而是极端情况下的最后选项——反观司法部2022年更新的政策,正式为了传递“执法边界”的信号!
明尼苏达 ICE 射杀平民案件的最终定性,不应由新闻发布会或部门声明决定,而应由政策文本、客观证据和司法程序共同完成。https://wxa.wxs.qq.com/tmpl/ov/base_tmpl.html
如果执法人员无法清楚证明“这是唯一的选择”,那么这起射击就不应被视为正当执法,而应被纳入问责与审查的轨道。这不仅关乎一条生命的去留,也关乎法律是否仍然站在权力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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