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课老师殴打幼儿致左耳损伤!山西长治一幼儿园暴力事件引众怒
唐人日报10月16日讯: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五马街道城市南生态苑内的友友幼儿园被曝出一起恶性事件——一名补课教师因情绪失控殴打幼童,导致孩子多处软组织损伤,左耳受伤,事后学校迟迟未给家长明确交代,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据受害幼童家长介绍,事发当天孩子放学回家情绪异常,脸上带有明显抓痕,左耳发红肿胀。家长追问后,孩子哭着说出实情——在补课时被老师多次打耳光、推搡,还被踢了一脚。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显示,孩子存在“面部及上肢软组织损伤,左耳外伤性炎症反应”。
“孩子才五岁,怎么下得去手!”母亲哽咽着说,她带孩子去医院拍片治疗后,第一时间找到园方讨要说法,却被园方工作人员以“情况不清楚”“老师临时请假”为由推脱。次日,涉事教师依旧在园内上课,家长愤怒地质问:“孩子被打成这样,学校还装作没事?”
据知情人士透露,该幼儿园补课班多由外聘教师代管,缺乏严格的资质审核和监督机制。部分教师长期情绪管理失控,对学生态度粗暴,有时甚至以“罚站”“拉耳朵”等方式进行惩戒。几位家长表示,孩子早前也曾提到“老师凶,会打人”,但当时未引起足够重视。
“我孩子现在一听到‘上学’就哭,晚上做噩梦。”另一位家长气愤地说,“教育不是体罚!这是伤害!”家长们集体前往幼儿园要求查看监控,却被告知“监控正在维护,无法提供录像”。这一说法引发更多质疑:“偏偏打人的时候监控坏了?难道是在掩盖事实?”
事件曝光后,当地网友强烈谴责,纷纷在社交平台留言:“孩子交给幼儿园是为了学知识,不是挨打。”“这种人不配做教师!”“必须公开处理结果!”
教育界人士指出,根据《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都属违法。幼儿园作为托育机构,对教师行为负有直接监管责任,一旦出现侵害行为,园方也应承担法律与行政责任。
目前,潞州区教育局已介入调查,并对友友幼儿园进行现场检查。官方表示,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绝不姑息任何侵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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