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费也不行?党员下班后休闲被设限,官方:造成负面评价就要担责
唐人日报8月8日讯:《中国政府采购报》发表的一篇文章引发舆论热议。文章指出,党员干部即便是在下班后,以自费方式带家人前往KTV、足浴等娱乐场所,只要该行为引发负面舆论或损害公务人员形象,仍可能被追责。这一表态被不少人解读为对干部“私人生活”的进一步收紧。

文中强调,党员干部身份特殊,代表的不仅是个人,更是组织形象。即使不违反纪律、不动用公款、不涉及违法行为,只要引起群众非议,就可能成为问责对象。这意味着,“健康娱乐”与“纪律风险”之间的界限正在变得模糊。
消息一出,迅速在网上引发争议。有网友质疑:“下班之后的私人时间也要受到限制,公职人员就不是普通人了吗?”、“连唱K歌都不行,是不是以后下馆子、理发也要列入风险清单?”还有评论指出,这种“以观感治人”“以舆情为尺”的做法,容易让监督异化为道德绑架。
但也有支持者认为,党员干部身处公众角色,理应慎独慎微。尤其在当下反腐高压、作风整治持续推进的背景下,任何可能引发误解的行为都需格外谨慎。“不是不能娱乐,而是不该给人留下口实。”
值得注意的是,类似表态并非首次出现。近年来,多地纪检部门曾通报过一些党员干部因“出入不当场所”或“形象不佳”而被追责的案例。问题在于,官方对“正常娱乐”的边界始终没有明确解释,导致基层干部往往陷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谨慎状态。
有专家指出,这种模糊的纪律边界,可能在无形中压缩了干部的生活空间和情绪出口。“如果一名干部在完成本职工作后,连基本的休闲放松都要担惊受怕,长此以往,会引发心理疲惫与士气滑坡。”
党员干部的行为应接受监督,这是现代治理的必然要求。但监督应有边界,执纪应有标准。不能让“公众观感”凌驾于法律与纪律之上,更不能让纪律成为无法量化的“模糊绳索”,动辄套向私人生活。
——————————————————————————
唐人日报赞助商:
纽约华人律师事务所精办移民申请、婚姻绿卡、移民监狱上庭、刑事民事。
【Phone:929-789-1391、347-652-8966;地址:3915 Main Street,418,Flushing NY 11354 。周一到周五AM10:00-PM18:00 人不能成功从监狱出来,只收基本律师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