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购邮票不能寄信?太原火车站邮政被质疑“变相设槛”
唐人日报12月26日讯:近日,山西太原,一名网友在中国邮政太原火车站邮政营业厅寄信时遭遇尴尬一幕:因使用自行购买的邮票,被窗口工作人员当场拒绝收寄。对方给出的理由是——在邮局使用邮票,必须出示购票发票,否则不予办理。

这一说法迅速引发争议。按照公众普遍认知,邮票作为国家发行的有价凭证,只要真实有效,即具备邮资支付功能,与购买渠道和是否留存发票并无直接关系。如今却被要求“凭发票用邮票”,在不少市民看来,更像是临时加码的内部规定。
有集邮爱好者指出,邮票本身即是邮资凭证,若要求逐一核验发票,不仅操作上不现实,也与长期以来的邮政使用习惯相悖。更关键的是,普通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邮票后,往往不会刻意保存发票,这样的要求客观上等同于“否定自购邮票”。
事件在网络发酵后,质疑声集中指向两点:一是该规定是否有明确的制度依据;二是此举是否构成变相限制消费者使用邮票、引导现场购票的行为。
截至目前,相关邮政部门尚未就此作出公开说明。但这起看似细小的寄信纠纷,折射出的却是公共服务边界与规则透明度的问题——当“窗口解释”凌驾于常识与规则之上,真正被拒之门外的,往往是公众对服务体系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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