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无争议离婚”、“诉讼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判决?
无论在中国还是在美国,婚姻关系都需要建立在真挚的情感之上。当夫妻感情消散,与其在破裂的婚姻中苦苦挣扎,不如选择放手,一别两宽。
那么,当婚姻走到尽头,夫妻二人该如何办理离婚呢?今天,我将和大家聊一聊这个话题,希望这篇文章能够给有需要的人指点迷津。

美国离婚法的调整与更新
近年来,美国的离婚案子日渐增多,离婚法也有了相应的调整与更新。过去的时候,提出离婚时,需要举证对方的过错,如家暴、外遇、分居、长期离家、长期监禁及服刑等,才可以办理。
如今,离婚案件的处理方式简化了很多。即便夫妻双方并无明显过错,也未曾激烈争吵,只要他们共同确认感情已彻底破裂,并且这种状态已经持续六个月以上,就可以通过签署离婚协议的方式,办理离婚。这种便捷的离婚方式被称为“无争议离婚”,即:协议离婚。
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通常情况,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无争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在办理离婚的时候,只要夫妻双方对抚养费、赡养费及财产分配等问题协商一致,并且,已确认“婚姻已无法挽回且感情破裂已持续超过六个月”,就可以办理协议离婚。
然而,当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就不得不通过诉讼的方式终结婚姻。只是,这种方式不仅耗时耗力,而且随着诉讼的深入,律师费用也会随之增加。在没有巨额财产纠纷的情况下,法庭上的争斗实属多余。

诉讼离婚时,对方不签字如何解决?
当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并在法庭立案后,起诉书就会按照法定程序送至对方。倘若对方在20天内未作出回应,只要诉讼方证据齐全,法庭就会按照“缺席审判”判决离婚。
若对方拒绝离婚,此案件将正式进入法律诉讼阶段。对当事人来说,打官司不仅耗时耗金,而且,双方都需要支付律师费。很多时候,为了节省金钱和时间,双方通常会在某一时刻选择和解,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
当对方失联导致起诉书无法送达时,可采用“公告离婚”的方式判决离婚。即:通过报纸刊登公告,若对方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回应,法院将依法判决离婚。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如何判决?
在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问题往往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在美国,法院会综合评估双方的经济实力,如住房条件、教育环境、健康状况及孩子的意愿等因素,把抚养权判给对孩子成长最为有利一方。
但是,如果孩子尚小,法院通常会把抚养权判给母亲,父亲则需要按法律规定支付抚养费。
支付抚养费的标准按夫妻总收入的比例进行计算。一个孩子的抚养费通常为夫妻总收入的17%,两个孩子至少25%,三个孩子至少29%,四个及以上孩子则至少31%。
注: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无权剥夺对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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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们期待白头偕老的婚姻,但如果婚姻已成为彼此的枷锁,只剩下伤痕与痛苦,离婚才是最好的抉择。以上就是关于夫妻感情破裂,办理离婚的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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