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21岁惯犯获轻判引争议 “提高年龄法”再受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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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8月18日讯:纽约史泰登岛的21岁男子劳埃德·弗朗西斯(Lloyd Francis),被警方称为“从14岁起就一直恐吓社区的暴徒”,如今因谋杀未遂、抢劫、袭击及持枪重罪等六次被捕。尽管如此,他此前在狱中服刑的总时长加起来仅约两年。执法人士直言,这是“提高年龄法”带来的“荒谬后果”。

图:纽约邮报

弗朗西斯14岁时因一起刺伤案被指控谋杀未遂,服刑一年多后出狱。不久后,他又因持枪被捕,却仅以“企图持有武器”认罪,在少年设施中再服刑一年便重返街头。此后,他至少有两次因枪支案件被捕,但因案件被“封存”或不符合保释条件而被释放。最终,他在公园向一名男子开枪,被判第二次谋杀未遂。直到今年,他才被判处10年监禁。

执法消息人士愤怒表示:“这个孩子在21岁之前的犯罪记录,比一些40岁罪犯还多三倍。如果14岁时就犯下谋杀未遂,而19岁时又再犯一次,这条路已经是彻底走偏了。”他们批评《提高年龄法》纵容惯犯,使少年罪行难以追责。

所谓“提高年龄法”于2017年至2018年分阶段实施,将刑事责任年龄从16岁提高至18岁,并允许21岁以下被告进入少年设施服刑。原本立法者的目标是减少青少年进入成人监狱,给予康复机会。然而在实践中,许多严重罪行的少年嫌疑人因“保护政策”而屡屡轻判,甚至大量案件被封存,公众与受害者都无法了解细节。

弗朗西斯的枪支案件就是典型例子。尽管有多次持枪和暴力行为,上诉法院仍援引青年法规,裁定案件不符合“特殊情况”,从而排除在成人刑庭之外。这直接导致案件从他记录中消失,缩短了实际刑期。

纽约警局局长杰西卡·蒂施(Jessica Tisch)公开批评称,自2018年法律生效至去年,纽约青少年持枪被捕人数激增136%,青少年枪击受害者增加81%。她直言:“当违法者明知不会受到严厉惩罚时,所谓的康复只会成为笑话。实际上,这助长了暴力循环。”

批评者认为,这项法律对“本应改造的孩子”提供宽容,但对那些从小反复犯罪、持续升级暴力的青少年却形同纵容,最终让他们在社会上肆无忌惮。执法部门更痛斥,“提高年龄法”原本希望避免年轻人“被过早推下悬崖”,如今却制造了一代“带枪少年”。

目前,弗朗西斯正在纽约州北部的埃尔迈拉惩教所服刑10年。但执法人士警告,如果没有法律的根本性修正,类似的案例只会不断出现。“一次次宽容,并没有换来改过自新的年轻人,而是造就了一个又一个更危险的暴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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