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入境者、偷渡入境者”均受美国法律全方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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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PP10043 到 ICE 执法,美国法律如何保护“签证入境者、非法入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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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公共舆论场中,有一句话正在被反复使用,语气强硬、情绪饱满、极具煽动性:“美国没有义务接受外国人的任何东西,签证只是一张访客通行证,可以随时以任何理由被吊销。”这句话看似简单直接,甚至在某些政治语境中显得“理直气壮”,但它真正的问题不在于是否强硬,而在于——它被用错了地方,也被故意理解错了。

因为这句话只在一个极其狭窄的法律场景下成立:人在美国境外、尚未入境、尚未进入任何美国法律程序之前,一旦这个前提消失,这句话就从“主权裁量”变成了对美国宪法和法治体系的系统性误读,更危险的是,这种误读,正在被用来为越来越多的行政扩权、执法暴力和程序压缩提供正当性。

今天,从特朗普时期的总统公告 PP10043,到 ICE 在街头、拘留中心和边境的高强度执法,再到 USCIS 以“裁量权”为名对身份申请的全面否定,美国真正面临的,已经不只是移民政策是否严格的问题,而是一个更根本的命题:行政权力是否仍然受法律约束?

一、签证确实不是权利,但这句话被偷换了语境

必须先说清一个事实:在美国法律体系中,签证在境外阶段确实不是权利,而是一种行政许可。国务院通过领事系统决定是否发放签证,享有高度裁量权,法院原则上不介入。

这一点从未被否认,也不该被否认。

但问题在于,这一规则只适用于“尚未入境的人”。

一旦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法律逻辑就发生了根本变化:

——当事人已经合法入境;

——当事人已经被美国政府承认为“申请人”,进入 USCIS 程序;

——当事人已经处于拘留、递解、上诉或任何行政—司法链条之中。

在这些情况下,政府面对的就不再是一个“想不想给签证”的问题,而是一个“能不能这样行使权力”的问题,签证本身的法律功能,在入境那一刻已经基本完成,真正起作用的,是身份、程序和宪法约束。

这也是为什么,哪怕是在国家安全叙事最为高涨的 PP10043 之下,USCIS 在拒绝申请时,仍然必须写出长篇的法律分析,解释适用范围、裁量理由,并给予申请人回应和补充材料的机会。如果行政权真的可以随时、随意,那这些程序本身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二、非法入境不是“法律真空”,宪法保护的是“人”

“非法入境者没有权利”是美国社会中最顽固、也最危险的迷思之一。它之所以危险,不是因为它不够同情,而是因为它在法律上完全站不住脚。

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规定:“任何人不得在未经正当法律程序的情况下,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这里使用的不是“公民”,而是“任何人”,这一表述并非修辞,而是被最高法院反复确认的法律事实。

早在 1903 年,最高法院就在 Yamataya v. Fisher 一案中明确指出,即便是非法入境者,也享有基本的正当程序保障。此后,在 Plyler v. Doe、Zadvydas v. Davis 等一系列判例中,法院不断重申:身份不合法,不等于政府可以不守法。

非法入境只影响一件事——你是否有资格留在美国;但它不影响另一件事——政府是否可以在没有程序、没有比例、没有约束的情况下,对你使用暴力、长期拘禁或任意剥夺生命。

这一点,是美国法治与行政专制之间最清晰的分界线。

三、ICE、CBP 与 USCIS:裁量权如何在实践中不断扩张

正是在“非法入境者没有权利”的社会认知基础上,美国移民执法体系逐步形成了一条看似合法、实则危险的权力扩张路径。

ICE 在街头执法中,以“国家安全”“恐怖威胁”为由,对平民使用致命武力;CBP 在边境和短期拘押设施中,长期处于监管灰色地带,大量死亡被排除在正式统计之外;USCIS 则通过“裁量拒绝”的方式,在不作出明确指控的情况下,彻底否定申请人的法律路径。

单独看,每一个环节都可以被解释为“依法裁量”;合在一起,却构成了一个几乎无人负责的系统。当死亡、拒绝和拘押被拆解成一个个“技术决定”,责任也随之被分散、被稀释。

最讽刺的是,正是这些“合法裁量”的叠加,使得行政权力在结果上越来越不受制约。

四、为什么政治人物急于定性“恐怖袭击”

在这种背景下,政治人物频繁将执法争议定性为“恐怖袭击”,就不再难以理解,这一表述的真正功能,并不在于描述事实,而在于改变法律讨论的起点。

一旦事件被定义为恐怖主义,执法行为就天然获得更高的正当性;司法审查被延后甚至压缩;质疑者则更容易被贴上“站在国家对立面”的标签,法律问题被重新包装为安全问题,程序让位于动员。

这也是为什么,在多起 ICE 致命执法事件中,政治定性往往先于司法结论出现。它不是判断,而是预设。

五、真正的问题不是“要不要移民”,而是“法治还剩多少”

支持严格移民政策,并不等于支持无限行政权;反对非法入境,也不意味着可以放弃宪法底线。这两者之间,从来不构成逻辑冲突。

真正的危险在于:当社会普遍接受“非法入境者不受保护”的前提时,法律保护的对象就不再是人,而是身份标签。而一旦这种逻辑被接受,它的适用范围只会不断扩大。

历史反复证明,行政权力一旦习惯不被约束,它永远不会自我收缩。

结语:这不是为非法入境辩护,而是为美国自己辩护

这篇文章并不是在主张“非法入境是正当的”,也不是在否认国家对边境和移民的管理权,它真正要说的只有一件事:美国可以不欠任何外国人签证,但美国永远欠法律一个解释。https://wxa.wxs.qq.com/tmpl/ov/base_tmpl.html

如果连非法入境者都可以被视为“法律真空”中的人,那么法治就不再是底线,而只是一张废纸,那样的国家,最终失去的,不是移民控制力,而是对权力本身的约束能力。

非法入境不是权利,但非法用权,一定犯罪!

这,才是美国宪法真正要保护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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