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校聘教师遭遇“怀孕禁令”,签保证书承诺两年不生育​引众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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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9月18日讯:湖南长沙雨花区一则关于“怀孕保证书”的消息在网络引发热议。据网友爆料,当地一所学校在与聘用教师签订合同时,强行附加条款,要求女教师承诺入职两年内不得怀孕,否则一旦怀孕必须主动辞职。此消息一经传出,迅速登上舆论焦点,引发公众对职场性别歧视和劳动权益保护的激烈讨论。

据知情人士透露,该校相关管理人员在招聘时,明确要求女教师签署所谓“保证书”,内容直白而苛刻,核心就是“不得怀孕”。这一条款被认为严重侵犯了女性的基本权利,更直接违背了国家劳动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规。教育行业本应是知识和公平的象征,却曝出如此赤裸的性别歧视行为,让不少网友直呼“荒唐”。

部分当事教师称,在招聘过程中,她们一度犹豫是否接受这样的不平等待遇,但在求职压力下,担心失去工作机会,只能被迫屈从。签下“怀孕保证书”后,教师们普遍心怀担忧,不仅害怕自己的隐私和生活计划被控制,更担心若意外怀孕,将失去工作和生计。

舆论对该事件的批评极为尖锐。许多网友直言,这种做法不仅违背人性,更是对女性赤裸裸的歧视和剥削。有评论指出:“一个学校,如果把女教师当作‘不得怀孕的机器’,它教育出来的学生如何懂得尊重和公平?”更有法律人士强调,这类条款根本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属于无效约定,学校一旦执行,必将面临法律追责。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孤立事件。近年来,类似“怀孕歧视”在部分单位中屡见不鲜,尤其在民办教育、医疗、服务等行业,一些用人单位出于所谓“稳定用工”的考虑,强行剥夺女性在生育上的基本选择权。这种行为不仅违法,更加剧了女性在职场中的不平等待遇。

教育行业专家指出,教师队伍理应得到尊重和保障。学校若将管理建立在违法和歧视的基础之上,只会破坏师资队伍的稳定和教育质量。真正负责任的教育机构,应当在制度上给予教师合理的保障与支持,而非通过“保证书”将风险转嫁给个人。

目前,事件已在网络持续发酵,舆论呼吁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立即介入调查,依法追究学校责任,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只有通过强有力的执法和公开透明的处理,才能给社会一个明确交代,也才能震慑那些试图通过违法手段规避责任的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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