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教授劳东燕再谈“订婚强奸案”:性的自主权不是“彩礼的附属品”!
唐人日报4月22日讯:近日,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再次就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发声,在其撰文中深刻剖析了案件背后中国社会在性别观念、法律制度与公共舆论之间的复杂张力。

劳东燕指出,该案所暴露出的核心问题,是社会对“性的自主权”缺乏应有的理解与尊重。她强调,女性对自己身体的自主权是基本人权,不能因订婚、彩礼、婚约等传统形式而被物化为男方的“财产权”。
文章指出,一些公众舆论仍试图以“感情纠纷”或“婚约已定”为由淡化甚至掩盖性暴力的本质,这种观念的持续存在不仅模糊了法律底线,也为受害者带来二次伤害。
劳东燕呼吁,社会应摒弃“订婚即默认性关系”的落后观念,强化对性权利、人格尊严的法律保护。同时,法律制度也应进一步明确界定亲密关系中的强制行为,防止侵害在传统外壳下被合法化或合理化。
她的观点引发广泛共鸣,众多网友呼吁借此案推动法治进步与性别平等意识的提升。舆论聚焦之下,如何在尊重传统与保障权利之间取得平衡,成为中国社会必须面对的重要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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