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也看“贫富”?河南车祸案引爆争议:穷人撞死人就能轻判?死者家属:公平何在!
唐人日报8月20日讯:2月11日,河南省临颍县发生一起震惊社会的交通惨案。28岁的王某驾驶一辆小米汽车,在城市道路上以高达133公里的时速逆行超车,强行越过黄实线,与一辆白色本田轿车迎面相撞。猛烈的撞击瞬间夺走了四条无辜生命,两人受伤,现场惨不忍睹。

然而,真正引发公众愤怒的,并不仅仅是这场事故本身,而是随后庭审中的一幕。肇事者王某在法庭上拿出了一份由村干部开具的“贫困户证明”,企图以此作为量刑时的减轻理由。这一做法令死者家属当庭愤怒质问:“在城市道路上,他超速133公里,还逆行越线,这不是简单的交通肇事,而是公然危害公共安全。如今却按交通肇事罪起诉,还搬出一纸贫困证明来博取同情,公平何在?”
家属的质疑击中了公众的痛点。法律应当是最公平的裁决者,但现实中,部分地方“关系证明”“贫困证明”屡次被滥用,成为肇事者寻求从轻处罚的遮羞布。网友愤怒评论:“四条人命,能用一张证明抵消吗?”、“贫困不是杀人的护身符,更不是逃避法律责任的挡箭牌。”
从事故细节来看,王某的行为已远远超出一般交通违规范畴。城市道路限速通常在60公里左右,他却以133公里的速度行驶,几乎是两倍以上的超速,还公然越线逆行超车。这不仅是对法律的蔑视,更是对公共安全的践踏。按照常理,此类行为理应考虑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责,而非以相对较轻的交通肇事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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