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金浩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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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10月30日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经中共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纪委监委对河南省南阳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金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金浩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极度不忠诚,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调查显示,金浩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他在组织谈话中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同时为亲属安排岗位、谋取私利。

在经济活动中,金浩公私不分,纵容亲属借其职权影响牟利,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他滥用职权干预市场行为,在项目承揽和工程审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形成了典型的“权钱交易链”。纪检机关指出,金浩把政治权力异化为谋私工具,严重破坏了当地政治生态。

通报指出,金浩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和隐瞒境外存款犯罪。其问题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不知敬畏、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严重,影响十分恶劣。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金浩开除党籍处分;由河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评论指出,金浩案再次警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的堕落往往是经济腐败的前奏。身为政法系统重要负责人,本应捍卫法纪,却以身试法,丧失底线,严重背离“为民用权、依法用权”的宗旨。

纪检机关强调,金浩案件反映出个别干部利用手中权力为个人及家族牟利的典型特征,其手段隐蔽、涉面广、危害深。纪法既是“高压线”,也是“保护网”,任何人一旦越界,都将付出沉重代价。

正如通报结语所言:“领导干部一旦丢掉信仰、背离初心,再高的职位也挡不住纪法的审判。”金浩的结局,再次证明了反腐无禁区、从严治党无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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