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满仓被公诉
唐人日报8月29日讯: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满仓因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经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检指定管辖,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已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刘满仓享有的诉讼权利,并对其进行讯问,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起诉书指控称,刘满仓在担任商丘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直至河南省委常委、副省长、政法委书记,以及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权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同时,其在离任后仍利用原职务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继续收受巨额财物。
检方认为,其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廉洁性,触犯刑律,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以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刘满仓的仕途跨越地方与省级要职,其长期在河南政坛担任重要岗位。如今却因贪腐问题走上被告席,这一落差无疑折射出反腐败斗争的持续高压态势。近年来,从地方政府到立法机关,不断有高官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反映出反腐工作已形成全覆盖、无死角的常态化机制。
此案被移交江苏苏州市检察机关办理,亦显示出跨区域指定管辖的反腐惯例。通过异地办案,有助于排除地方干扰,保证司法的独立性与公正性。当前,案件已进入审理程序,社会各界对最终判决高度关注。
从公开信息来看,刘满仓被指控“数额特别巨大”,意味着涉案金额极高。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受贿行为可能面临无期徒刑甚至更严厉的刑罚。与此同时,他在离任后仍继续“利用余威”收取财物,更加剧了行为性质的恶劣程度。
案件的起诉不仅是对个人的惩戒,也是对权力滥用现象的深刻警示。反腐败斗争进入深水区,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警醒,任何侥幸心理和权钱交易都难逃法网。刘满仓的倒台,再次印证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铁律。
目前,案件正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等待进一步开庭审理。随着庭审推进,更多细节将会浮出水面,社会也将在司法公开中见证法律的威严与正义的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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