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原局长马建明涉嫌受贿犯罪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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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1月3日讯:近日,经中共平顶山市委批准,平顶山市纪委监委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马建明进行立案审查调查,查明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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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结果显示,马建明在任职期间,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务公正的礼品,隐瞒不报个人房产,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此外,马建明还违规为自己变更户籍信息,长期进行权钱交易,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便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马建明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后,马建明未能自觉收敛,依然继续违纪违法,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深远。基于此,平顶山市纪委常委会、平顶山市委常委会及河南省纪委常委会经过讨论,决定对马建明作出开除党籍处分,并由平顶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此外,马建明还被终止平顶山市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所有违纪违法所得被依法收缴,案件相关财物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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