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一村民控诉村委:租地后遭涨租、毁苗断电,90大棚辣椒绝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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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9月2日讯:河南三门峡市农户曹学峰实名发声,控诉其在小安村承租土地后遭遇的一系列不公待遇。曹学峰称,自己自2021年8月24日与小安村委签订租地合同并一次性付清地租后,却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断受到刁难。村委不仅强行涨租,还要求他垫资发展项目,甚至在纠纷中采取断水断电、毁坏青苗等极端手段,最终导致大面积农作物绝收,损失惨重。

曹学峰介绍,最初签订合同时,他按照约定支付了全部租金。然而不久后,村委却以各种理由提出加租,并要求他为火龙果种植项目额外垫资。尽管他被迫多缴了租金并投入资金,但至今未得到清算和归还。更令人愤怒的是,在他每年按时交纳租金的情况下,村委却长期拖欠应返还的款项,态度强硬,毫无解决诚意。

矛盾升级后,村委采取的手段令他难以接受。曹学峰称,自己的青苗被人为毁坏,生产用的水电被无端切断。90个大棚的辣椒因此连续20余天无法正常灌溉和管理,最终颗粒无收,血本尽失。“我投入了全部积蓄,结果却因为村委的做法被毁于一旦。”他无奈地说。

这一事件不仅是曹学峰个人的遭遇,更折射出一些基层村务管理中的顽疾。合同明明白白签了字,却在执行中被随意更改条款;农户本该安心耕种,却被迫卷入资金纠纷和权力博弈。村委本应是为村民谋利的集体组织,但一旦权力缺乏制约,就可能演变成欺压个体的工具。

法律人士指出,土地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村委随意涨租、要求垫资、断水断电、毁坏青苗等行为,已涉嫌违约甚至违法。农户完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包括申请赔偿因绝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但现实中,农户往往面临维权成本高、周期长的问题,一旦陷入与集体的矛盾,更容易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

事件经网络曝光后,引发社会关注。许多网友表示愤慨,认为基层干部必须依法办事,不能把合同当作儿戏,更不能把农户的辛苦劳动视为儿戏。“农民一年到头靠的是土地,如果连基本的水电保障都不能守住,那所谓的乡村振兴从何谈起?”一条评论道出了公众的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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