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甘成久涉嫌多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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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12月27日讯:近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甘成久涉嫌受贿、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及洗钱一案,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萍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甘成久在担任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层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案件调查显示,甘成久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金额巨大且未退还。他还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此外,甘成久通过将现金转换为有价证券的方式,转移资金,掩饰和隐瞒其受贿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涉嫌洗钱犯罪。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甘成久其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其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已依法提起公诉,案件的审理将进一步揭示甘成久的违法行为及其所涉及的广泛经济犯罪。

此案的公诉标志着江西省检察机关在依法打击腐败及经济犯罪方面的持续努力,尤其是在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治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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