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龙翔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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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9月29日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龙翔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调查显示,其问题触目惊心,性质严重,影响极其恶劣,最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经查,龙翔早已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在组织调查中顽固对抗,甚至沉迷迷信活动,妄图通过歪门邪道逃避追责。他公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将清廉从政的要求抛诸脑后。

在组织原则方面,龙翔严重违纪,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牟取私利,干预破坏用人制度的公平公正。他廉洁底线早已失守,频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甚至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公私不分。他还涉足钱色交易,将个人欲望置于党纪国法之上。

更为严重的是,龙翔滥用手中权力,违规干预司法和执纪执法活动,导致法治公正受到严重破坏。他贪图享乐、沉迷奢靡生活,玩物丧志,把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甚至直接侵吞公共财物。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他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徇私舞弊、滥权妄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认定,龙翔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多项犯罪。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后,他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性质极其严重,必须依法依纪严惩。

依据相关法规,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龙翔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龙翔的落马,再次敲响警钟:任何干部一旦丧失信仰、背离初心,把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筹码,终将身败名裂,受到党纪国法的双重惩罚。此案的进一步审理结果,必将继续受到社会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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