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凭什么强拆?”海南文昌事件引网友愤慨:必须严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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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9月15日讯:海南省文昌市东郊镇前进村爆出一起涉嫌违法强拆事件。多名村民反映,村委会在桥头北村未履行任何审批手续,便强行征用土地并拆毁村民房屋,引发强烈不满和舆论关注。

据当地村民介绍,所谓“征地”并未经过村民大会讨论,也没有公告、补偿协议或政府批文。拆迁队却在未出示任何合法文件的情况下直接进村作业,推倒房屋,殃及村民多年积攒的家园和生活基础。“我们完全蒙在鼓里,既没有补偿,也没有安置,只能眼睁睁看着房子被推平。”一位受害村民愤怒地说。

按照《土地管理法》和《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征地必须经过依法审批,需事先进行公告、补偿、安置,并征求村民意见。而强制拆除住宅,更需司法裁定,任何基层组织或个人无权擅自行使。但村民提供的视频显示,推土机在村干部指挥下强行作业,居民的抗议和阻拦毫无作用,现场一片混乱。

更令村民气愤的是,事后他们多次向镇政府和市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却始终未得到明确答复。有村民直言:“我们去找镇政府,工作人员推到市里;找市里,又被推回镇上。来回奔波,就是没人管。”这种推诿态度,让村民感到维权无门。

拆迁造成的损失不仅是房屋。部分村民种植的椰子树、槟榔树等经济作物也被毁坏,直接关系到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村民表示,眼下正值收成季节,却因为所谓的“征地”而颗粒无收。“他们毁掉的不只是树和房子,更是我们的生活希望。”一名村民无奈地说。

据了解,当地不少村庄近年来因旅游开发、产业园区建设等项目,出现征地纠纷。一些基层组织在利益驱动下,绕开法定程序,直接动用机械“先拆后补”,导致矛盾激化。此番文昌东郊镇前进村事件,正是这种乱象的缩影。

法律界人士指出,村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并无征地权,更无强拆权。其职责在于组织和服务村民,而非凌驾于村民财产权之上。如果情况属实,此举已涉嫌严重违法,相关责任人必须追责。

事件曝光后,在网络上迅速引发讨论。许多网友质疑:“村委会哪来的权力?不走程序就敢拆房,这不是公然藐视法律吗?”也有评论直言:“征地必须公开透明,补偿要合理,不能把农民当作可以随意牺牲的对象。”

目前,当地村民仍在自发联合,准备向更高层级的政府和司法机关递交材料,要求彻查此事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村民呼吁,“土地和房屋是我们几代人的根基,不能因为一些人的私利而被践踏。我们要的不多,只是一个合法、公平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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