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000身兼两职,救百名学生仍获刑6年!网友:教师成背锅侠了
唐人日报12月24日讯:河南某小学发生一起学生纵火引发的宿舍火灾,最终的司法结果引发广泛争议。纵火学生被转学处理,家长未被追责,而一名58岁的女教师贾霞,却因“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贾霞月薪约三千元,白天担任班主任,夜间兼任宿管。事发于2024年1月,当晚她按学校流程安顿学生就寝,并向家长完成报备后休息。凌晨时分,一名学生在宿舍内纵火,引发火灾。贾霞被惊醒后第一时间参与救援,与同事一起组织疏散,协助百余名学生安全撤离。
火灾未造成重大伤亡,纵火行为的直接实施者明确为学生本人。然而,在后续处理过程中,学生仅被安排转学,其监护人未承担法律责任。相反,贾霞被认定在安全管理上存在失职,成为唯一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判决认定,她作为兼任宿管教师,应对学生夜间安全负有管理责任。但现实中,她并不具备全天候监控条件,也无权对学生实施搜查或强制约束。纵火行为具有突发性和主观恶意,却最终被转化为教师的刑责。
这一结果在社会上引发强烈反响。舆论普遍质疑,学校长期一人多岗、人力紧张的管理问题未被追责,学生及监护人的责任被淡化,而风险却被集中压向基层教师。
事件所引发的担忧已超出个案本身。当直接违法行为未被严肃追究,而一线教师却因“管理责任”被重判,责任边界正在被不断模糊。学生纵火,救人的老师却入狱,这样的结果,让人不得不追问:责任究竟该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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