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表彰还是“催命符”?网友曝电商公司加班文化:不申请就没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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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8月8日讯:一张题为《关于加班的通报表扬》的截图在社交平台引发热议。网友爆料称,该通报来自某电商公司,是其朋友所在单位发布的“7月加班红榜”。榜上“优秀员工”月加班高达159.96小时,平均每天工作至深夜23:12。公司在通报中大加赞扬这些员工“具有高度责任感”“无私奉献”,并号召全体员工“向他们学习”。

这份“表扬信”迅速引爆舆论。“把违反《劳动法》当成荣誉通报,真是丧心病狂”“这是加班还是变相996军训?”网友一边倒地批评,称其本质是将高强度压榨粉饰成道德楷模。更讽刺的是,红榜上入选员工的最低加班时长也达68.41小时,远远超出国家规定的加班上限。

8月7日,面对舆情压力,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回应媒体称:“公司没有强制员工加班,主要看自身工作情况。运营岗位确实会比较忙。”至于加班费,该人士表示:“如果是申请了加班,会有加班费;如果是自愿加班、未申请的,那就没有。”并补充道:“具体情况还要问财务。”

这番“解释”非但未能平息质疑,反而再次点燃舆论怒火。劳动法明文规定:员工每日工作不应超过8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而该公司所谓“榜一员工”一个月竟加班近160小时,平均每天超过5小时的额外工作量,显然不是“自愿”三字可以掩盖的。

更荒诞的是,将员工透支健康换来的“高强度工作”进行公开表扬,并作为企业精神宣传,实质上是变相鼓励“违法劳动文化”。在这套逻辑里,不休息成了美德,加班成了忠诚,超负荷成了“责任感”,而员工的基本权益,被包装成了“榜样的代价”。

这种将职场苦役制度化的现象,并非孤例。近年来,类似“内卷红榜”“凌晨还在开会”之类的企业文化屡屡曝光,暴露出部分公司将“压榨员工”当作业绩手段,甚至上升为组织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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