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把患者当“生意”?深圳急救被绕行致命延误,涉事医院仅罚7.6万元
唐人日报快讯: 4月9日报道,深圳一名姓双的市民反映,去年8月5日其母亲因突发剧烈腹痛拨打120呼叫急救。急救中心最初指派将患者送往就近的龙华区人民医院,但救护车却违规将患者转运至更远的深圳建安医院。
家属随后发现,建安医院在院前急救能力和设备上无法满足患者当时的救治需要。家属多次向医护和医院管理层请求转院,情急之下,患者的父亲甚至当众下跪请求救援。直至事发后约8小时,患者才被转运至原先指派的龙华区人民医院。最终,因错过了最佳抢救时机,患者抢救无效身亡。
事后,当地卫健部门介入调查并认定:涉事建安医院至少两次违反急救调度指令,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行政处罚结果为对该院处以7.6万元人民币罚款,并暂停其院前急救资质半年。
本案暴露出的关键问题在于院前急救调度执行与责任链的断裂:急救资源的首要原则通常是将危重患者迅速送往具备相应接诊能力的就近医院,而本事件中救护车的偏离和医院接收能力不匹配导致了严重的时间延误。被查明的违规虽获行政处罚,但赔偿与问责范围、急救系统内部的追责和防范机制是否足以避免类似悲剧,仍为公众关注的核心。
涉事医院被暂停院前急救资质的决定意味着该院在未来至少六个月内不得承担院前急救任务,但对于此次延误造成的生命损失与家属的救助诉求,行政处罚能否被社会普遍认为相称,引发了舆论与监管层对急救调度、救护车运营和医院接收制度更严格审查的呼声。
该事件提醒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明确急救调度指令的执行程序、加强对救护车辆和院前接诊能力的实时监管,并完善对违规行为的追责机制,以最大限度保护危重病人的抢救时效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