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也当老赖?”网友力挺北京律师:拖欠工程款必须严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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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9月12日讯:北京,一位长期从事建设工程法律事务的律师公开发声,直指地方政府普遍存在以“财政困难”为由拖欠工程款的乱象。这一问题导致无数工程承包商和包工头陷入资金链断裂的泥潭,不仅企业发展受阻,更有家庭因此背负沉重债务。

据这位律师介绍,在工程招投标和施工阶段,地方政府往往表现得极为“积极”。他们不断催促中标单位尽快进场,要求承包方立即签订合同,并提前垫资开工,以确保工程项目能够迅速启动。承包方基于对政府信用的信任,通常会毫不犹豫地投入资金和人力,甚至举债上阵。

然而,项目竣工验收后,真正的难题才刚刚开始。政府部门频频以“财政困难”为由推诿拖延,工程款迟迟得不到结清,有些项目的拖欠周期甚至长达三到五年。承包商投入的资金被长期占压,现金流枯竭,许多中小企业因此濒临破产边缘。

更为严峻的是,大量一线包工头和农民工家庭首当其冲。他们原本指望辛苦施工换来稳定的收入,却因为政府账款迟迟未付,只能靠借贷维持日常生活。律师透露,不少人因此背上高额利息债务,家庭陷入无尽的困境。有人甚至为了还债,不得不卖掉房产,甚至被迫出国打工。

“地方政府将‘财政困难’当作挡箭牌,却不考虑承包方的生存压力。这不仅违背了契约精神,更严重破坏了社会的诚信体系。”这位律师直言。他强调,政府部门作为合同的一方,理应严格履行付款义务,而非以行政权力为盾牌,将风险和损失强加给弱势的民营企业和个体承包人。

事实上,工程款拖欠问题并非个案,而是近年来各地屡见不鲜的痼疾。媒体曾多次报道,部分地区地方债务高企,财政捉襟见肘,于是通过压缩、推迟支付工程款来缓解财政压力。然而,这种做法犹如饮鸩止渴,不仅动摇市场信心,还直接冲击到建设行业的健康运转。

业内人士指出,长期拖欠工程款的背后,是地方财政和项目融资机制的深层矛盾。一方面,地方政府急于通过基建拉动经济,动辄上马大项目;另一方面,缺乏稳定的资金保障,最终将成本转嫁给承包方和社会底层劳动者。这种模式不可持续,更可能引发更大范围的社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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