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火锅店被曝拖欠员工工资两万元 仲裁调解后仍拒不履行支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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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10月28日讯: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新华园万象林里一家火锅店被曝长期拖欠员工工资,引发公众关注。自9月20日至10月25日,多名离职员工陆续反映该店存在恶意欠薪行为,其中一名前员工称,公司至今仍拖欠他两万元工资,并在劳动仲裁达成调解后依旧拒不履行承诺。

据这名员工介绍,他于今年上半年离职,离职时公司尚欠他2万元工资。随后他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在官方主持下签署了调解书,明确约定公司应分三期支付欠薪,最迟于7月15日全部结清。前两期工资到账后,最后两期共计9000元却始终未见踪影。

“调解书上他们签了字,也盖了章,我以为事情终于解决了。”他说,“但后来公司一再推脱,说老板出差、财务不在、资金周转困难。等到7月15日,他们干脆不回消息了。”

他表示,自己并非唯一受害者。与他同期离职的多名员工也遭遇同样情况,有人被拖欠工资上万元,有人连社保都未补缴。多名当事人曾多次前往门店与公司负责人沟通,但对方态度强硬,始终未给出明确付款时间。

无奈之下,该员工在抖音上发布了维权视频,公开讲述欠薪经过,并展示了调解书等证据。但视频发布不久便被平台以“举报违规”为由下架。“举报人就是他们,公司通过各种手段让声音消失。”他说。

记者多方查证发现,该火锅店位于成都市新华园万象林里商业区,招牌依然亮着,仍在正常营业。门店员工表示,近期确实有“老员工来闹工资”的情况,但不清楚具体原因。

有业内人士指出,企业在劳动仲裁后仍拒不履行调解协议,已涉嫌违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严重者甚至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若员工持调解书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专家提醒,部分企业惯用“签字先稳人心、履约再拖延”的手段,企图通过时间差迫使劳动者放弃追讨。此类行为不仅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也破坏市场信用体系。

事件在网络上引发热议,不少网友留言表示愤慨:“欠薪还敢举报员工的视频?”“劳动仲裁后都敢不执行,这就是挑战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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