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原州委副书记、州长金寿浩金寿浩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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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4月17日讯:吉林省检察机关近日依法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原州委副书记、州长金寿浩(正厅级)提起公诉,指控其涉嫌受贿罪。该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松原市人民检察院向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方指控,金寿浩在担任和龙市委书记、延边州纪委书记、州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探矿权获取、职务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严重,已构成受贿罪。

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金寿浩的诉讼权利,依法进行了讯问,并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相关程序合法、证据充分。金寿浩将依法接受法院的审判,等待法律的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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