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戴晓萧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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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12月15日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贺州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戴晓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戴晓萧在政治立场、纪律意识和权力边界上全面失守,最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报指出,戴晓萧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面对组织审查采取对抗态度,政治品格严重败坏。在作风建设方面,其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等活动安排,将纪律要求视为可随意突破的“软约束”。

在廉洁问题上,戴晓萧底线全面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将手中公权力转化为牟利工具;在履职过程中,他违反工作纪律,打听案情,干预、插手执纪执法活动,严重破坏正常司法和执法秩序。作为曾经掌握地方公安系统重要权力的领导干部,其行为不仅突破纪律红线,更对公平正义造成实质性侵蚀。

调查还查明,戴晓萧私欲膨胀、唯利是图,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项目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为恶劣。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戴晓萧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相关财物一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从副市长到公安局长,从权力核心到被“双开”查办,戴晓萧的坠落再次印证一个清晰信号:权力一旦脱离监督,必然走向腐败;纪律和法律的红线,任何人都无法逾越。反腐没有“安全区”,更没有“例外”,这不仅是对个案的处理结果,也是对所有公职人员的现实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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