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信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荣茂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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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12月31日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信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荣茂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完成立案审查调查,并依法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决定,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通报措辞严厉,问题指向集中而清晰。调查显示,陈荣茂在任职期间理想信念坍塌,背弃初心使命,不仅没有守住权力边界,反而将手中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多个方面全面失守。

在政治纪律层面,陈荣茂被指热衷投机钻营,在党内搞政治攀附,将个人仕途凌驾于组织原则之上。这种行为直接破坏党内政治生态,也为后续一系列违纪违法行为埋下伏笔。

在作风问题上,其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这类看似“人情往来”的行为,实则是权力失范的起点,也是腐败滋生的温床。

在组织纪律方面,问题更加触目。通报明确指出,陈荣茂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这意味着本应最强调公正、透明的用人环节,被其当作交易筹码,严重损害选人用人的严肃性与公信力。

廉洁底线同样被彻底突破。陈荣茂违规收受礼金,将不正当利益视为理所当然,逐步滑向“知法犯法、执法违法”的深渊。调查还查明,其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案件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数额巨大,情节严重。

值得注意的是,通报特别强调,陈荣茂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且长期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恶劣。这一表述释放出明确信号,即其行为并非偶发失误,而是持续性、系统性腐败。

最终处理结果体现了从严惩治的态度。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陈荣茂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其违纪违法所得被依法收缴,涉嫌犯罪问题及相关财物一并移送检察机关。

作为曾长期负责信访工作的领导干部,陈荣茂本应站在群众诉求与权力运行的交汇点,成为矛盾化解与公平正义的守门人。然而现实却是,其在权力集中领域失守底线,将制度赋予的职责异化为个人牟利工具,这种反差本身,构成了强烈的现实讽刺。

此案再次表明,权力一旦脱离监督,必然滑向滥用;而纪律和法律的红线,从来不是摆设。对陈荣茂的严肃处理,不仅是对个人行为的清算,也是在向外界传递一个清晰信号——无论职位高低、领域特殊,只要突破底线,终将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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