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市右江区政协原副主席李勇春被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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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12月17日讯:广西纪检监察网发布通报:经百色市委批准,百色市监委对百色市右江区政协原副主席李勇春严重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并作出开除公职处分决定。这起案件,再次揭示了个别基层干部在权力运行中的失守与失控。

通报显示,李勇春在任职期间,廉洁底线全面崩塌,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公然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将本应保持距离的“公私边界”彻底模糊。在纪律和规矩面前,他选择了视而不见,把组织要求当作耳旁风。

调查还查明,李勇春违反廉洁要求,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将本应专注公共事务的职务身份,异化为牟取个人利益的工具。同时,他在履职过程中不正确行使职权,工作要求形同虚设,导致公共权力偏离正轨。

更为严重的是,李勇春将手中的公权力彻底工具化、私有化,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这类行为,直接侵蚀公共资源分配的公平性,也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和基层政治生态。

纪检监察机关指出,李勇春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其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在高压反腐态势持续强化的背景下,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为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百色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百色市委批准,百色市监委决定给予李勇春开除公职处分,同时没收其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相关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从接受“安排式旅游”,到违规经商牟利,再到在项目和资金领域大肆权钱交易,李勇春的问题并非偶发,而是长期放松自我约束、对权力缺乏敬畏的必然结果。这起案件也再次表明,基层并非反腐“盲区”,政协系统同样不是监督“真空地带”。

通报的背后,是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向公权力失范亮剑的明确信号:无论职位高低、退休与否,只要触碰纪律和法律红线,终将付出代价。对公众而言,这样的处理结果不仅是对个案的回应,更是对“权力必须在阳光下运行”这一原则的再次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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