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村民控诉政府默许占地,整改通知书形同虚设
唐人日报9月2日讯:广西玉林市陆川县中心村一名村民通过视频公开反映:自己的合法耕地被其他村民强行占用并建起房屋,而这一行为竟在政府默许下持续存在。更令人愤怒的是,尽管当地政府早在2024年2月5日便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但至今半年多过去,相关指令仍未得到执行。

据该村民介绍,他的耕地长期用于种植,是一家人的主要生活依托。然而,自2023年底起,邻近村民开始在这块土地上动工建房。他多次向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投诉,但施工并未停止。直到2024年2月,相关部门才发出责令改正通知,明确指出该建筑违法,要求限期拆除。然而,纸面上的命令却成了一纸空文,违法建筑依然屹立在耕地上,甚至已初具规模。
“政府有文件,有法律依据,但就是不执行。我的耕地成了别人的房子,我去哪里要说法?”这名村民在视频中声音颤抖,既愤怒又无奈。他的遭遇揭开了农村土地管理中的现实困境:基层执法存在“选择性执行”,导致农民的合法权益难以真正落到实处。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耕地一旦被侵占,不仅影响个人生计,更破坏了国家层面保护耕地红线的政策目标。近年来,中央三令五申强调严格管控耕地流失,禁止违法占地建房。但在一些地方,政策执行却往往打折扣。原因在于,村民之间关系错综复杂,基层政府可能出于“和稀泥”心态,选择拖延或纵容,最终让违法行为合法化。
法律人士指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的下达,意味着政府已经确认建筑违法。但半年过去仍不执行,涉嫌行政不作为。如果当事人继续维权,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上级监察机关举报,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失职。执法机关若长期漠视,不仅损害个体权益,更动摇社会对法治的信任。
这一事件在网络传播后,引发舆论关注。大量网友批评称:“农民靠土地吃饭,却眼睁睁看着耕地被霸占,这要如何维持公平?”“政府不作为,比违法建筑更可怕。”舆论的愤怒,指向的不是个别村民的私欲,而是基层治理的失守。
陆川县中心村的这起耕地纠纷,已不仅仅是村民与村民的矛盾,而是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职的考题。半年未执行的责令改正通知,折射出政策与现实之间的断层。如果这样的拖延和纵容得不到纠正,势必会滋生更多效仿案例,让违法占地蔓延,最终破坏乡村秩序和耕地保护的根本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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